HOTLINE
0898-08980898发布时间:2024-12-05 21:43:05 点击量:273
夫妻共同财产,是所指在夫妻关系延续期间夫妻所联合享有的财产。在未牵涉到夫妻财产誓约的夫妻中,构成于夫妻关系延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在理论上不存在两种学说,即“构成说道”与“获得说道”。(1)构成说道是指只要该财产利益构成于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无论是婚内获得还是再婚后获得,都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在再婚时展开拆分。
(2)获得说道是指只有在夫妻关系延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才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现行的婚姻法律体系下,构成说道更为具备合理性。这种观点在看见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法律基础的同时,也维护了夫妻双方联合权益。
根据《婚姻法》中第十七条的规定: 下列财产归夫妻联合所有,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予扣除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该归联合所有的财产。【拆迁房与征地款的性质】 “拆迁房”、“征地款”因构成时间的有所不同、征地政策的有所不同,造成二者在性质上也不会有所差异。一般而言,分为三种情况辩论: 一、婚前征地款在婚前购买房产 对于婚前早已取得征地款且早已在婚前购买房产的,该房产应该归属于婚期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一方不愿在自己购买的房产中将未婚列入联合共计有人的,否则该房产应该归属于个人财产,此种情形下在实践中基本没争议。
必须留意一点,如果该房屋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展开租赁或者出售等构建房屋二次光阴不道德的,应该指出房屋的租金以及房屋售价的电子货币部分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该依法不予拆分。二、婚前征地款在婚后购买房产 对于婚前早已取得征地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的,对于该购买的房产否归属于夫妻共计财产,实践中不存在争议: 1.一方观点指出是夫妻共计财产 理由:购买不道德发生于婚后,可以比照于婚前出售的股票,若在婚后电子货币,则该电子货币部分归属于夫妻共计财产。同理,婚前取得的征地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的,该房产若在日后电子货币的,该电子货币部门在某一角度上看能被确认为夫妻共计财产。2.另一方观点指出是一方个人财产 目前,该观点归属于主流观点。
其指出婚前征地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的,该房产归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其未婚牵涉到。根据征地条例产权交换条件的规定,新的获得的安置房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是前一物权的权利伸延;但对以夫妻共计财产出售的多达原等值的部分,应以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说明(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不动产和大自然电子货币外,不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否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不应区分是等值还是电子货币,要区分电子货币的具体情况,如果是用于夫妻共计财产使之电子货币,那么对该电子货币部分就不应按联合共计处置。三、婚后征地获得的征地款、拆迁房 对于婚后征地获得的征地补助、征地安置房,应该区分征地房屋的性质展开界定: (一)如果征地的房屋是私有商品房性质的,则要确认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被征地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征地补偿款当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展开拆分。(2)被征地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则征地补偿款也适当的归个人所有,不展开拆分。
(二)如果被征地的房屋是农村房屋,则要实地考察当地的征地政策,看补偿款中是不是考虑到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征地补偿款是按照被拆卸房屋的面积为依据展开计算出来的,未考虑到同住人的因素。
因此,此时的征地补偿款应归获得房屋所有人一方拥有。(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获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联合所有,由双方展开拆分。
本文来源:华体汇·体育-www.gatewayoem.com